北京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7年 执行时间:2020年 选考科目:点击查看 |
改革要点: 1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,取消文理分科。 2、从2020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。 3、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。 4、英语一年考两次。 |
等级考试计分规则: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,分为5等21级,等级根据原始分划定,成绩当年有效。等级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为A、B、C、D、E共5等,其中A等占15%,B等占40%,C等占30%,D等占14%,E等不超过1%,各等各级比例按最接近比例确定。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,每科成绩由5等细化为21级。其中,A1为满分100分,E赋分40分,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。 |
天津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7年 执行时间:2020年 |
改革要点: 1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,取消文理分科。 2、从2020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。 3、英语一年两考,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。 4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,高职院校改为春季招生。 5、2018年全市取消全部奖励性加分。 |
等级考试计分规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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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,取消文理分科;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。 3、2021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。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。 4、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。 |
山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,不分文理科。 2、2021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。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。 3、外语听力“一年两考”,取较高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。 |
内蒙古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,不分文理科。 2、2021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。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。 |
黑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,不分文理科。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。 3、2021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。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。 |
吉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,不分文理。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。 3、2021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。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。 |
辽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,不分文理。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。 3、2021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。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。 |
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4年 执行时间:2017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7年起,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科,不分文理科。 2、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,满分660分。 2、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,可选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。 3、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,只计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。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。 |
等级考试计分规则: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,由五等细化为A+、A、B+、B、B-、C+、C、C-、D+、D、E共11级,分别占5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10%、5%。其中,A+为满分70分,E计40分。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。 |
山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7年 执行时间:2020年 选考科目:点击查看 |
改革要点: 1、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,不分文理科; 2、2020年开始,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。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。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,总分为750分; 3、实行“专业(类)+学校”志愿填报模式。 4、2020年起,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总分750分,其中文化素质部分320,专业技能部分430。 |
等级考试计分规则:将每门等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A、B+、B、C+、C、D+、D、E共8个等级。参照正态分布原则,确定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3%、7%、16%、24%、24%、16%、7%、3%。等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时,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,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,分别转换到91-100、81-90、71-80、61-70、51-60、41-50、31-40、21-30八个分数区间,得到考生的等级成绩。 |
江苏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自2021年起(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),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,保持不变; 2、选考科目由现行的“6选2”调整为“6选3”,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。 |
安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.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。 2.改进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试形式和方式。 3.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。 4.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。 5.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所有科目。 6.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。 |
浙江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4年 执行时间:2017年 选考科目:点击查看 |
改革要点: 1、考试科目为语数外+3门选考科目,不分文理; 2、除语数,其他科目都有2次考试机会,成绩2年有效; 3、高校提前两年公布选科范围,至多3门,考生1门符合就可报考; 4、高考录取不分批次,“专业+学校”平行志愿,按专业平行投档; |
等级赋分方案: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,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,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。起点赋分40分,满分100分,共分21个等级,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。 |
江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。到2021年高考时将按照“3+3”标准进行。 |
福建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21年起,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,不分文理科; 2、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; 3、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自选3门科目成绩组成。 |
河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,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3个选考科目考试成绩组成。 |
湖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,文理不分科; 2、从2021年起,实行“3+3”模式。高考总成绩=“语数外”全国卷高考成绩+3门“学考”成绩; 3、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,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。 |
湖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,文理不分科; 2、从2021年起,实行“3+3”模式。高考总成绩=“语数外”全国卷高考成绩+3门“学考”成绩; 3、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,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。 |
广东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2021年起(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)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,高考科目为“3+3”,即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。 |
广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9年 执行时间:2022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9年秋季入学新高一学生起,不分文理科; 2、从2022年起,实行“3+3”模式。高考总成绩=“语数外”全国卷高考成绩+3门“学考”成绩; 3、外语科目(含听力)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4、高校招生录取实行“考生总成绩+综合素质评价”的评价方式。 |
海南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7年 执行时间:2020年 |
考试科目: 1、从2020年起(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),高考录取总成绩=“语数外”全国卷高考成绩+3门“学考”成绩; 2、录取批次仅设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,即原来的一、二、三本将被合并为本科批。 3、本科批次初步拟定考生可以填报20个“院校专业组”志愿。每个“院校专业组”内,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。 4、高考时间调整为4天,统考科目(语、数、外)6月7-8日举行;选考科目6月9-10日进行 |
陕西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9年 执行时间:2022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22年起(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),高考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。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,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。 |
甘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9年 执行时间:2022年 |
改革要点: 1、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。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。 |
青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9年 执行时间:2022年 |
改革要点: 1、实行“3+3”的考试模式,选考科目“6选3”; 2、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; 3、高考招生录取基于“两依据、一参考”; 4、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,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。 |
重庆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启动时间:2018年 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,考试不分文理科; 2、2021年开始,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(语文、数学、外语)+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; |
四川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,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、统一评卷、统一公布成绩; 2、从2021年开始,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门,不分文理科,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,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; 3、从2021年开始,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; 4、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。 |
贵州高考综合改革方案要点 |
原计划启动时间:2018年(暂缓) 原计划执行时间:2021年 |
改革要点: 1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,不再分文理科; 2、2021年开始高考成绩由“3+3”构成; 3、录取机制为“两依据一参考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