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元评价赋能成长 全面发展筑就未来 ——山东政法学院教育评价改革成效卓著
近年来,山东政法学院聚焦“立德树人”根本任务,以系统性思维谋划教育评价改革,从顶层设计、教师发展、学生成长三个维度协同发力,构建起“方案引领、项目支撑、案例示范”的全方位教育评价体系。学校入选省级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及项目库3项,申报教育评价典型案例 2项,获评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8项,举办“美育大讲坛”43期,在教育评价改革领域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。
聚焦顶层设计,构建系统完备的改革框架
学校坚持 “科学谋划、整体推进、分步实施” 的工作思路,将顶层设计作为改革落地的关键抓手,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、人才成长观、选人用人观,紧扣国家及山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相关要求,结合政法类高校办学特色与发展实际,制定并实施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》《贯彻落实<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>工作清单》等系列文件,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、核心任务与实施路径。
围绕改革方案,学校形成13项重点任务、44 项具体任务,涵盖评价理念更新、评价体系构建、评价机制创新、评价结果运用等各个方面,形成了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改革工作格局。为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,学校建立健全 “党委统一领导、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、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、各教学单位具体落实” 的工作机制,通过系统性顶层设计与闭环式工作推进,学校教育评价改革从 “零散探索”走向 “系统推进”,从“单点突破” 迈向“整体提升”,为各项改革举措的深入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聚焦教师评价,打造赋能成长的发展生态
教师是教育评价改革的核心参与者与重要推动者,学校以教师评价改革为突破口,着力破除“五唯”顽瘴痼疾,构建起以师德师风为引领、以能力业绩为核心、以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教师评价体系,为教师成长成才搭建广阔平台。学校成功入选教育评价改革试点1项、教育评价改革“完善提升类”项目库2项,充分发挥项目与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教师评价改革走深走实。
师德师风建设方面,学校始终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首要标准,严格实行师德负面清单制度,将师德表现贯穿教师招聘引进、职称评聘、考核奖惩、评优树先等各个环节,形成“师德失范一票否决”的刚性约束。同时,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培训、先进典型宣讲、警示教育等活动,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“四有”好老师标准,争做学生为学、为事、为人的“大先生”。
评价内容优化方面,出台《职称评聘实施办法》等系列文件,构建“引育留用服” 协同体系,形成多维度促进教师成长发展的通道。评价体系多元化设置评价内容,将横向课题、社会服务、教学改革、成果转化等10余项业绩成果纳入评价要素,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标准,对教学为主型、科研为主型、教学科研并重型、社会服务型教师实行分类评价。
评价方式创新方面,学校重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,妥善处理中期评估与聘期考核的关系,制定差异化的聘期任务。通过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、搭建学术交流平台等举措,为教师提供常态化、个性化的成长支持,形成“评价-反馈-提升”的良性循环。
聚焦学生发展,完善五育并举的评价体系
学校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育人理念,以 “学生获得感”为核心推进学业评价改革,构建起五育并举、融合贯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,助力学生全面发展、个性成长。深推“第一课堂”与“第二课堂”协同育人,制定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行动计划实施方案》等文件,健全“平时考核+期末考试”的考核评价制度,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跟踪与指导。
劳动教育领域,学校立足法学专业特色,构建“课程 +实践+评价” 三位一体的劳动教育体系,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,《劳动修养》获评国家级一流课程,打造校内外劳动实践基地20余个,组织学生开展法律援助、社区服务、校园环境治理等各类劳动实践活动。凭借扎实的教学实践与创新的育人模式,学校8项劳动教育教学案例获评高校劳动教育典型教学案例,充分彰显了学校在劳动教育领域的教学实力与育人成效。
(通讯员:张立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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